Peru-General Law on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发布日期
2012-12-24
作者
Congress of the Republic of Peru
格式
PDF

内容摘要

《秘鲁残疾人总法》(Ley General de la Persona con Discapacidad,第29973号法律),于2012年12月24日由秘鲁共和国议会颁布。

该法旨在建立法律框架,促进、保护和实现在平等条件下残疾人的权利,推动其全面发展并充分有效地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生活。

法律将残疾人定义为具有一种或多种永久性身体、感官、精神或智力缺陷,并因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而可能在其权利行使方面受到限制的人。

法律以十大原则为指导:尊重固有尊严和个人自主;不歧视;充分有效的参与和包容;尊重差异和多样性;机会平等;无障碍性;性别平等;尊重残疾儿童的能力发展;合理性;以及跨文化性。

法律覆盖了公民政治权利(生命权、平等权、法律行为能力)、无障碍、健康、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体育与休闲等各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确认了"合理便利"作为权利保障的核心手段,明确规定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构成歧视。

法律创建了"国家残疾人融合委员会"(Conadis)和地区层面的协调机构,确保政策的全面执行。

核心观点

  • 秘鲁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残疾人权利保障法律
  • 十大指导原则融合了国际人权标准和本土文化价值
  • 明确将拒绝提供合理便利定性为歧视行为,赋予了法律的强制执行基础
  • 建立国家级和地区级双层协调机制架构,确保政策的统一实施

完整目录

  • Capítulo I — 一般规定(目的、定义、原则)
  • Capítulo II — 公民和政治权利
  • Capítulo III — 无障碍
  • Capítulo IV — 健康
  • Capítulo V — 教育
  • Capítulo VI — 就业
  • Capítulo VII — 国家残疾人政策协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