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xico-General Law for the Inclus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发布日期
2011-05-30
作者
Congress of the Union of Mexico
格式
PDF

内容摘要

《墨西哥残疾人包容总法》(Ley General para la Inclusión de las Personas con Discapacidad)于2011年5月30日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公布,由墨西哥联邦议会制定。

该法依据墨西哥宪法第1条的规定,确立了国家促进、保护和保障残疾人充分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条件,确保其在尊重、平等和机会均等的框架下充分融入社会。

法律以开放性列举方式确认了残疾人的各项人权,并要求制定必要的公共政策以保障其行使。

法律系统定义了无障碍(Accesibilidad)、合理便利(Ajustes Razonables)、辅助技术(Ayudas Técnicas)、社会救助(Asistencia Social)、沟通(Comunicación)和聋人社群(Comunidad de Sordos)等关键概念,明确承认墨西哥手语作为聋人社群的官方语言。

法律覆盖了以下领域:平等与非歧视的权利、健康与康复、教育与全纳教育、就业与职业培训、无障碍与通用设计、交通与出行、信息与通信技术、文化、体育与休闲、司法保障等。

核心观点

  • 以宪法改革为基础,将残疾人权利保障提升为宪法性权利
  • 明确确认墨西哥手语为聋人社群的官方语言,体现文化权利保障
  • 建立从联邦到地方的多层级协调机制,确保残疾人政策的全面覆盖
  • 全面定义无障碍和合理便利等关键概念,为执法和合规提供清晰的法律基础

完整目录

  • Título Primero — 一般规定(目的、定义、基本原则)
  • Título Segundo — 残疾人权利(平等、健康、教育、就业、无障碍、交通)
  • Título Tercero — 国家残疾人协调系统
  • Título Cuarto — 社会参与和监督
  • Título Quinto — 责任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