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ia-RPWD Act 2016

发布日期
2016-12-28
作者
Parliament of India
格式
PDF

内容摘要

《2016年残疾人权利法案》(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2016)于2016年12月28日由印度议会通过并颁布,取代了1995年的《残疾人(机会平等、权利保护和全面参与)法案》,标志着印度残疾人法律保护体系的重大现代化。

该法案是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全面重新制定的,将公认的残疾类别从原来的7种大幅扩展到21种,包括自闭症谱系障碍、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病、血友病、帕金森病、多重硬化症、特定学习障碍等。

法案的核心理念从原来的"慈善和福利"模式转向"权利本位"模式,强调残疾人享有与其他人同等的权利和尊严。

法案规定了平等和非歧视的权利、社区生活权、不受虐待和剥削的保护、生殖权利以及法律行为能力。

在教育方面,法案规定政府和地方机构须确保全纳教育体系,为基准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在就业方面,法案将政府部门中残疾人保留名额的比例从3%提高到4%。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建筑须在特定时间内实现无障碍化,服务提供者也须遵守无障碍规范。

违反法案的歧视行为将面临罚款和监禁处罚。

核心观点

  • 印度残疾人法律从福利模式向权利本位的重大转变,与国际人权公约全面接轨
  • 残疾类别从7种扩展至21种,大幅扩大了法律保护范围
  • 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违法歧视的刑事处罚,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 在教育、就业、无障碍等领域设立了可量化的目标和时间表

完整目录

  • Chapter I — Preliminary(标题、定义)
  • Chapter II — Rights and Entitlements(权利与权益)
  • Chapter III — Education(教育)
  • Chapter IV — Skill Development and Employment(技能发展与就业)
  • Chapter V — Social Security, Health, Rehabilitation and Recreation(社会保障、健康、康复和休闲)
  • Chapter VI — Special Provisions for Persons with Benchmark Disabilities(基准残疾人特殊规定)
  • Chapter VIII —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Governments(政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