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
2025-07-31
作者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格式
PDF

内容摘要

《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于2025年7月31日由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十六条。

这是湖南省制定的首部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配套。规定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五同步"要求(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要求国家机关率先推进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在信息无障碍方面,规定鼓励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导盲、声控、肢体控制、图文识别、语音识别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规定还逐项列出了须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的八类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

规定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人的保护、检查和维护义务,以及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核心观点

  • 湖南省首部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紧密衔接。
  • 明确"五同步"要求和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中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 鼓励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无障碍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 逐项列明八类须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
  • 明确残疾人持证可享受全省非居住区停车场所免收停车费待遇。

完整目录

  • 第一条至第十六条(无章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