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1-12-20
作者
江苏省人民政府
格式
PDF

内容摘要

《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于2021年12月14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1年12月20日以省政府令第149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条。

该办法明确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专章规定了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社会服务两大领域。

在信息无障碍建设方面,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并创新性地提出统筹推进出行无障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无障碍数据资源,通过无障碍地图和无障碍导乘等方式为出行服务。

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办法要求110、119、120等紧急呼叫系统及12345政务热线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和呼叫功能。

办法还建立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专家库和督导员监督机制,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积极配合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核心观点

  • 明确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统筹协调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 创新提出出行无障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无障碍地图和导乘等数据资源。
  • 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专家库,引入专业人才支持。
  • 建立督导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残疾人代表参与监督。
  • 首次在省级规章中明确政府应积极配合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

完整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 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建设
  •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