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发布日期
2023-06-28
作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格式
PDF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6月28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首部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命名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该法共八章七十二条,系统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三大核心领域,涵盖新建与既有设施改造、信息无障碍标准、公共服务无障碍等全方位要求。

法律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该法确立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共建共治的推进机制,要求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法律还创新性地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推行认证评测制度、建立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等保障措施。

此法的出台填补了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全国无障碍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核心观点

  • 中国首部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法律,标志着从行政法规到国家法律的重大升级。
  • 无障碍环境建设涵盖设施建设、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三大领域,并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 明确"五同步"要求: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
  • 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人民检察院可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障碍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 建立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制度,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

完整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